各庭、科、室、队,执行局:
吴显军同志自分配到法院工作以来,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干一行,爱一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工作认真,所办理的所有案件没有出现瑕疵和错案。他态度和蔼,平易近人,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他业务知识丰富,理论功底扎实,能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为当事人解疑答惑;他公正无私,秉公办案,追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至今,他所经办的所有案件无一信访。
他的勤奋敬业,秉公无私和亲民爱民精神受到当事人和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为我院的信访稳定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鉴于吴显军同志工作表现突出,经院党组研究,对吴显军同志通报表彰,并奖励现金壹仟元。
望全院同志以吴显军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弘扬焦裕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秉公办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我院的全面建设再立新功。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