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坚持“立审执”有效衔接的工作思路,强化审判效果和执行前置,通过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立、审、执”一体化有效衔,确保案结事了。
一是立案阶段。针对较为不易查找财产线索案件,如交通肇事类案件,以及当事人容易转移财产的案件,如离婚案件等,适时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引导当事人积极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案件审后及时执行。
二是开庭审理前。通过送达程序,尽量详细记录、核实当事人的姓名、地址等情况,尤其注重对外来人员情况的全面查明,以方便执行阶段及时、准确查找义务人。
三是庭审阶段。积极行使释明权,告知符合先予执行或财产保全条件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避免不利后果;对能在庭审阶段查明的当事人相关财产情况,尽力查明核实,记录在卷,方便后续执行。
四是加大调解力度。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和多元化调解结构,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对义务人加强思想工作和诚信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促使其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前主动履行裁判义务。
五是庭审结束后。认真制作裁判文书,增强裁判文书主文的明确性,裁判内容全面、详细,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裁判文书在执行阶段的可操作性;宣判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以减少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存在抵触不配合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