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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干警司法鉴定到施工现场

  发布时间:2012-11-16 10:07:52



2012年11月15日司法技术干警在施工现场组织勘验。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理念,坚持把司法鉴定工作送到田间地头、乡村社区,现场勘验,现场鉴定,做到司法鉴定工作全程阳光透明,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11月13至15日,干警随司法技术人员连续三天里到宁陵县施工现场做技术鉴定。

    2011年12月3日,原告马存生承建的宁陵县刘楼乡郭小集文明新村工程门面楼、住宅楼。在施工过程中,因遇到群众阻止而停工,给原告带来经济损失,致使部分务工人员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河南新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新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赔偿损失。但在诉讼过程中,二被告提出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要求进行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原告对第一次鉴定结果不予认可,申请重新鉴定。为确保司法技术鉴定结果客观公正,干警与司法鉴定人员连续三天到施工现场,在干警及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下,采集样本,组织勘验,现场鉴定,司法鉴定全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使双方当事人对司法鉴定过程满意,对鉴定结果放心。干警还将调解工作贯穿与司法鉴定过程中,耐心细致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缓解了双方严重对立情绪。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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