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在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被告人宋强的父亲宋某,真诚向被害人及家属道歉,在自身患有癌症的情况下,东凑西借主动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4万元,庭审现场不仅参加旁听的170余名师生倍受教育,受害人及亲属也深受感动。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1月11日20时许,被告人邵东园、宋强和郭尚奇(另案处理)等人,在商丘市当梁园区青年路一地摊吃饭喝酒后,在路上边走边吵,邵东园看到路边停有一辆三轮车,就无故跺三轮车出气,车主王照亮和其子王苗苗过来劝阻,双方发生争执,进而撕打,王苗苗被郭尚奇用刀扎伤腹部,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邵东园、宋强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医疗费、鉴定费等损失7万元。
在法庭辩论期间,公诉人的一段辩论意见令两被告人深思,同时也让参加旁听的师生深受启发。公诉人讲到:邵东园、宋强两人都是年龄刚满19岁的青年人,正是由于他们过早的辍学走上社会,结交了一位不应该结交的朋友郭尚奇,郭一年前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5个月;其次是哥们意气害人不浅。此案表面上看郭是帮助自己的哥们打架,但实质上他的行为不仅致使受害人身体遭受了无法弥补的创伤,也让自己的所谓“哥们”受到了法律的追究,自己还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宋强的父亲宋某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开庭现场,宋某的一习话语不仅让参加旁听的学校师生倍受教育,也让受害人及亲属深受感动。原来宋某本人身患癌症已经近10年,期间曾两次手术,腹部留下两条近一尺长的刀口,为防止病情复发,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此,家里已经一穷如洗。可面对不争气的儿子,他首先对教育儿子没有尽心而深深地自责,随后又真诚地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道歉,还想方设法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现金4万元,推迟为自己看病治疗的时间,先行赔偿受害人损失。
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审,两被告悔恨的泪水一直没有停止,但悔恨的泪水和真诚的态度也无法免除法律的追究。此案因附带民事部分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法庭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