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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法院“业务学习日”提高干警能力

  发布时间:2013-07-09 15:14:17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高度重视业务学习,通过坚持“业务学习日”制度,不断促进干警业务技能的提高。7月5日,全院组织民事、执行干警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在原原本本学习法条的基础上,组织干警进行了学习讨论。

  梁园区法院始终把学习业务知识做为提升审判工作技能力的主要措施,连续7年坚持每星期五“业务学习日”制度,通过采取请专家授课、请资深法官辅导、及时传达学习新颁布实施法律、组织专题业务讨论、组织“法官论坛”等形式,经常性组织法官开展业务学习,充分利用本院图书使,开展读书竞赛活动。多种形式的读书学习活动,培养了干警自觉学习、善于学习、坚持学习的良好习惯。目前,在该院干警中,读一本好书,记一篇心得,写一篇文章,发一篇新闻的“四个一”活动正在悄然兴起。通过强化学习,不少干警收益非浅,特别是针对具体审判工作,为干警准确引用法律法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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