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司机倒车致使儿童受伤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中,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使积怨较深的双方握手言和。
2012年9月9日,在商丘市某小区楼前,被告孙某驾驶一辆东风皮卡,在倒车时不慎将位于车后的3岁儿童张某撞伤,经司法鉴定构成10级伤残。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审理还查明,孙某所驾车辆参加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在治疗期间,孙某先后垫付治疗费用14000元。
孩子受伤虽属意外,但给张某的一家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张某的父亲看到受伤的孩子心情无法控制,多次找孙某闹事。孙某明知责任在已,也曾多次垫付医疗费,但张某一家多次来吵闹,心里也感觉委曲。在双方缰持不下之下,原告起诉至法院。
法官根据案情,及时找来双方进行耐心的说服劝解,终使双方以平和的态度坐下来进行协商,在法官主等下,双方及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53500元;张某返还孙某垫付的医疗费14000元。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顺利解决后,双方的积怨也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