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为切实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探索管理方法,在人、财、物管理和廉政体检、财产申报上实行“3+2分权”管理模式,突出副职分管,强化正职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连续六年被区委评为先进党组,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二等功,无一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一是经费使用,副职审签。严格落实财务三人审签制度,及时跟踪重大物资采购、重要项目招标等活动,加强对重要行政事务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廉政监督上不留空隙,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是人事变动,集体研究。严格落实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德、能、勤、绩、廉”的用人原则,采取民主测评、党组研究、统一公示等步骤进行,不搞“一言堂”。
三是基建采购,干警监督。成立由一般干警、中层领导、党组成员参加的基建、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物资采购和项目的实施、监督、验收和资金的使用工作等情况,物资采购实行双人同行,入库记账,出库签字等必经程序,确保透明度。
四是廉政体检,任前监督。凡拟任提升的人选,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凡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其任职资格。
五是财产申报,接受监督。中层领导和科级以上干部,对家庭财产、个人收入、爱人工作、子女等情况每半年向院党组申报一次,并填写申报表,交监察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