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在开发区职业培训中心巡回审理被告人程某抢劫、抢夺、盗窃案,数百名群众参与旁听,群众在对犯罪分子疯狂作案受到法律制裁赞许的同时,通过参加庭审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法治教育。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程某2013年7月20日夜晚,在其租住的院子里,乘邻居不注意,偷偷到邻居家中准备盗窃,但仍被主人发现,程某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邻居扎伤后逃跑。7月21日,程某又在商丘市比较偏僻的某路上,采取抢夺的方式,将路过此地的一女士背包抢走,包中有现金6200元及其他物品。此外,程某2012年1月在商丘市310农贸市场打工期间,曾盗窃一辆电动自行车,卖得赃款1000余元,赃款全部被程某挥霍一空。
在审理过程中,当听到被告人曾连续两天疯狂作案的情形后,现场旁听群众均表示愤慨,强烈要求严惩犯罪分子。
结合犯罪分子集抢劫、抢夺、盗窃等数罪与一身,并且具有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等法定加重情节,法庭将依据相关法律对犯罪分子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