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拒不赡养父与母 司法拘留不容情

  发布时间:2014-01-29 10:49:18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在1月28日执行结束的一起父母索要赡养费案中,被申请人胡某不仅要强制履行赡养义务,还被司法拘留受到惩戒。

  胡某系梁园区孙福集人,长期在外打工,每月有不少收入。其父母均已年过七旬,且身患疾病。两位老人年老多病,胡某以其父母家务事处理不公为由,拒不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胡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胡某每年给付两位老人生活费1200元、360斤小麦,每年年底前付清。但胡某在收到判决书后一直不履行,迫于无奈,老人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找胡某谈话,耐心做思想工作,告知其赡养父母、善待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仅为社会所唾弃,也将为法律所不容,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胡某拒不履行,并扬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宁愿坐牢也不会给一分钱”。在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胡某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法院两次对其提审,反复告知其法律后果。最终,迫于法律的威严,胡某电话通知其家人代其履行了判决义务。鉴于胡某承认并改正错误,春节前,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胡某的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04926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