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交通事故引发保险诉讼 诉前调解三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4-06-11 10:06:05


  一场交通事故引发保险纠纷,伤者一怒之下将车主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市保险协会共同依法于诉前进行调解,使受伤者、车主、保险公司三方握手言和。

  6月4日,阳光财险商丘市中心分公司客户姚某,驾驶轿车在市区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李某受伤,经交警认定车主姚某负主要责任。经三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将车主姚某和阳光财险商丘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误工费、护理费和停车费合计11690元。

  立案前,依据方便群众,减少诉累的原则,立案庭先期将案件转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调解。接案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即联系阳光财险,阳光财险表示同意并积极配合调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保险协会调解员根据客户的伤情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法律规定,多次与客户、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接案仅两天就促成三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6月9日,李某、车主姚某和阳光财险三方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约定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向李某支付赔偿款6000元。本次事故一次性赔偿终结,当日,阳光财险商丘中支将6000元理赔款打至客户账户,三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当事人由最初的心存疑惑到最后的连声感谢,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在最快的时间内成功化解,对此,负责调解的法官更是深有体会,诉讼服务中心调解的是矛盾,化解的是纠纷,调顺的是人心。客户和伤者快速拿到赔款,保险公司也缩短结案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法院也减轻了诉讼压力,真是一举多得。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04906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