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由于3名被告人左某、乔某、刘某均是聋哑人,庭审中里看到的多数是手语翻译与被告人之间的“无声”交流,查明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阶段,也是通过翻译告知当事人,再由翻译把当事人的辩护意见传达给法庭,特殊的庭审现场,尤如一场“无声”的审判。为扩大教育效果,梁园区法院同步对此案进行了庭审直播和微博直播。
联系当事人特殊的身体状况,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梁园区法院专门请来3名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请来手语翻译担任现场翻译,请来人大代表和梁园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参加旁听。
经审理查明:3名被告人左某、乔某、刘某均没有经济来源,事先预谋后,决定“搞点钱花花”,2014年1月9日,在商丘市3路公交车上,采取两人打掩护,一人盗窃的方式,盗窃乔某钱包一个,内有人民币258元等物,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另外查明,3名被告人中的两人乔某、刘某均有前科,都曾因盗窃罪受到过刑事处罚。
庭审中,3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通过手语翻译表示了痛改前非的决心;辩护律师结合被告人是残疾人的事实,请求法庭减轻或从轻处罚。
在随后的庭审教育中,法官、检察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劝告被告人,一定要自食其力,在家庭、社会的帮助下,努力走上人生的正常轨道。被告人悔恨的泪水和家人的真情劝导,使庭审活动效果得到明显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