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子占母房不归还 法官执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4-08-25 16:50:11


     8月25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儿子侵占母亲房屋的侵权纠纷案件,儿子真诚向母亲悔过,母子亲属重圆,法官耐心执行赢得了周围群众的赞誉。

    家住梁园区长征办事处丁庄村的汤老太今年已74岁高龄,2002年丈夫去世后,由于母子之间因索事产生了矛盾,母亲与儿子分开生活,父亲在世时所建设的4间房屋一直由儿子居住。2003年汤老太以其子占其房产为由,将其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其子搬出所占房产。案件判决后,其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无奈,汤老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受此案后,考虑到双方亲情关系,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尤其是多次对汤老太的儿子讲亲情,论孝道,促使其认识到自己所做不对之处,主动向母亲承认错误,腾出所占4间房产,让汤老太居住,并将房产过户到母亲名下,母子关系又恢复到亲情氛围。周围邻居看到这温馨一幕,无不对梁园区法院的工作竖起大拇指。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05017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