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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在大学校园敲响

  发布时间:2015-05-25 07:39:43



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曹某盗窃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代表和学生参加旁听.


商丘师范法学院大学生参加旁听.


法官现场回答学生疑问.

   5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在商丘师范学院巡回开庭审理曹某盗窃案,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工委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之后,法官、检察官还就学生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活动受到师生的欢迎。

    9时40分,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之后,随着审判长轻敲法槌,法庭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公诉书指控:2015年1月2日15时许,被告人曹某在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丹尼斯超市停车场,使用自制工具盗走被害人乔某百事利牌电动三轮车一辆,逃离现场时被发现并抓获,经鉴定电动三轮车价值人民币3320元。案发后赃物追回,退还被害人。被告人以非法点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另查明,被告人曹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1年6月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犯盗窃罪2009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2012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系累犯。

    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曹某真诚悔罪,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法庭短暂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曹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检察官还现场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和疑虑,多数同学认为通过现场体验庭审过程,对法律规定有了直观的认识;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心一下代工作委员成员,对下一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学校负责人也真诚邀请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让学生通过参加旁听,把法律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深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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